“你不需要知道。”
奥菲利亚重重吐气,她那断了半截的脖子逐渐愈合,仅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疤。
“我不远万里而来,就是为了知道这个真相。”殷荔擦了一下手中的剑,然后扣动开关,长剑又变回了一朵蓝色机械玫瑰。
奥菲利亚看着眼前的一切,她的眼里闪过了一道精光,她龇着牙笑了。
“我可以告诉你,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说。”
“让凯瑟琳杀了我。”奥菲利亚抽动着嘴角,“我需要她杀了我。”
需要?是什么需要?殷荔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词。
凡事有利于奥菲利亚,她才会行动,她居然要凯瑟琳杀了她,她是不可能干吃力不讨好的活的,殷荔明白这个道理。
那么究竟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你究竟做了什么实验,但是你应该知道,你自己的身躯像异化物一样,有部分修复的能力,凯瑟琳怎么能杀掉你?”殷荔沉声道。
“没关系,她只要肯杀掉我就好了。”
奥菲利亚笑了起来,那张比海浪还汹涌的皱纹挤成了好几道宽缝。
“如果凯瑟琳可以杀掉你,我相信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捅穿你的心脏。”殷荔看向奥菲利亚,“但你为什么会祈求一个陌生人的帮助?”
“她真的很像我。”奥菲利亚的独眼迷离起来,“我后悔之前一时嘴快,告知了她的身世,她不应该知道的。”
“她注重亲情,她爱一切爱她的人。”
“所以,她不会主动杀了我。”
殷荔心想,你确定?要是奥菲利亚阻止凯瑟琳成为腓斯烈王朝的王,或许她恨不得立刻将她碎尸万段。“好,我答应你。”
不用管那么多,殷荔先答应再说。
“我们都是主星遗落的种子,不管是异化物还是人类,我们是一样的,异化物吃掉人类就会进化,因为我们身上有它们缺失的东西。”
奥菲利亚得意时会下意识地拨弄自己的头发,她捋着自己的头发,嘴角勾起。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吃掉异化物呢?”
“你……”
武兆灵和罗栀齐齐地吸了一口气,也许是害怕,杨曜悄悄拉住了殷荔的手,殷荔瞥了交叠的手,决定随他去。
她心想,那丑陋的如同皮蜡一样的皮肤,千奇百怪的五官,臭气熏天的气味,奥菲利亚是如何下口的?
殷荔翻过历史资料,确实有人因为饥饿吃掉过异化物,但基本上很快就毒发身亡了,他们呕出粘稠的浓绿色混合物,全身血管爆裂,骨骼被胀开,像破絮一样从内向外撕裂开来。
人类对异化物有一种骨子里的排斥。
“我走了很多弯路才了解了一些皮毛。”
奥菲利亚开口,她想起她从腓斯烈王宫跑出来的一天,那天的雨如闷锤一样砸向地面,她金色的头发被打湿,贴着她纸一样苍白的脸上。
在离开王宫的前一个星期,她于藏书阁中翻到了天书。
与其说是翻,不如说天书是“主动”来到了面前,本来她倚在窗沿边,正看着白鸽盘旋在空中,她的手里是蕾图斯帝国的历史书。
编著它的是蕾图斯帝国最后一位吟唱者,他翻过了穆斯雪山,在雪山之巅吟唱着他的诗,但突然过度闪耀的主星灼伤了他的眼,他失去了对光明的感知,他再也看不见了。
然而他却在失明的情况下,执笔编著了蕾图斯帝国的全部编年史,仅此一本,收录在腓斯烈王朝的藏书阁,现在在奥菲利亚的手里。
她在藏书阁里读了整整三天,期间乔治一世送来了一筐来自奥斯顿郡的樱桃,并嘱托她注意身体。然而奥菲利亚废寝忘食,因为这不仅是一本编年史,还收录着历代蕾图斯帝王的书信。
作为一个妙龄少女,她对狗血八卦的兴趣更浓烈。
“我梦到了一个人,她告诉我,我应该娶占卜官最小的女儿塔斯尼亚,她长着我不喜欢的浅紫色头发,说话时甚至不敢直视我的眼睛,我怎么可能喜欢她?我爱的是她的姐姐弗弥斯,她长着海藻一样的黑色长发,笑起来时眉眼弯弯,她才是我命中注定之人。”
这是蕾图斯第六代帝王拉菲伦的日记。
“我娶了塔斯尼亚?我为什么会娶了塔斯尼亚?!我明明爱的是她的姐姐,可是我为什么会将代表皇后的橄榄花环递给了塔斯尼亚?”
“我不忍看见弗弥斯破碎的目光,但我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起了塔斯尼亚的手,我在干什么!”
过了三个月。
“弗弥斯消失了,塔斯尼亚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她愿意放弃一切追随她而去,我并没有任何波澜,直到我在寝宫里翻到了还未来得及送给她的情书,上面写着
——为了弗弥斯,我愿意抛弃我的王冠,变成她豢养的夜莺,只为了能日日夜夜陪在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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