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华夏西北某地。
这里是贫瘠荒凉的黄土高坡,从坡上远远望去,只能看见一座座同样由黄土疙瘩堆成的土山,山峦沟壑下散落着一些破旧的土窑洞,偶尔可以看见一些用树枝圈出来的土地,地里长着稀疏的枯黄植物。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山坡上,一个少年躺在黄土地上扯着嗓子忘情嘶吼,高亢激昂的信天游唱出了少年内心的孤单寂寞,也将少年心底的不舍和留恋一起带向远方,带向他那再也回不去的家。
少年前世的名字叫叶天明,生于1980年。
没错,就是1980年。
不过1980年是他前世出生的时间,这一世他生于1967年,叫叶明。
少年叶明穿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早已沾满灰尘分辨不出本来颜色,一块满是汗渍的破毛巾被他盖在眼前,遮挡那刺目的阳光。
他翘着的二郎腿来回晃荡着,那破布鞋上已经破的露出了大拇脚指,可他还不知所觉的在那儿晃悠着,好不悠然自得。
他这举动引得那调皮的山羊过来凑热闹,只见它伸出舌头乱舔了一通,却不曾想吃了一嘴浓郁的乡土气息,山羊不由的发起脾气,呸呸呸一顿乱喷口水,啐他脸上身上都黏糊糊的。
“哎呀,好恶心,死羊你敢喷我,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你大卸八块炖了吃肉。”叶明大呼小叫的停止了狼嚎一般的歌声,扑腾着爬起身抹去身上头上的口水。
等他好不容易收拾完,也没了继续唱歌的心情,叶明的眼神很快黯淡下来,心里想着从前、现在和未来,往事已矣,未来他又该何去何从。
这一刻,他仿佛是一个饱经沧桑的中年男人,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少年。
这并不奇怪,曾经的叶天明已经不再年轻,在穿越过来那年他的形象已经是个略显发福的油腻大叔。
即便那些陪着他玩耍的网红小美女们还是叶少、叶少的叫着,但他自己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知道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这些为了钱靠近他的骨肉皮们在他的生命中只是过客而已。
如果不是穿越这么玄学的事情发生,他的年纪已经应该四十有五了,家里有娇妻幼子,出门有网红陪吃陪玩,还有价值千亿的家族企业需要他去经营管理,可谓是人生大赢家。
其实叶天明只是一个享受长辈余荫的富二代,父亲是白手起家的前华人首富,退休后颐养天年不问世事,母亲是军工子弟,在军工系统里倒是有些人脉,但她更愿意在家照顾丈夫儿子。照叶天明他的前首富老爹说,就他给叶天明攒的这些家产就算是他再能败家,也够他霍霍个百年了,所以即便叶天明再能折腾,他也没有怎么反对过。
叶天明虽然是个富二代,但他并不喜欢经营产业。
他其实更愿意收藏一些军事装备,他最喜欢那种威力巨大的武器。
可能是受到母亲这个军工子弟的影响吧,他从小就愿意收藏军事装备,在别的孩子还在玩玩具飞机的时候,他已经从手枪玩到了机枪。
在别的年轻人毕业还在寻找工作的时候,他在琢磨着怎么将老毛子的白天鹅搞一架回来改装成他的专机。
在别的中年人为一家老小的三餐而发愁的时候,他在想着怎么将自己的藏品放到展览馆里让世人大开眼界。
几十年间叶天明收藏的大小藏品已经多达万余件,小到枪械手雷,大到飞机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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