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闻所未闻,至少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真的会上瘾吗?”
赵云川点头:“毒瘾发作的时候如附骨之蛆,身上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咬,完全可以用生不如死来形容了。”
方槐抖了抖胳膊,在心中忍不住小小的吐槽起来:屁得赛神仙,明明是勾魂夺命散才对。
“夫君,你放心,我不会碰那种东西的,也不会让爹娘碰。”
方槐以为赵云川是担心他和爹娘。
赵云川的确担心,不过也担心那些平白无辜的百姓。
心塞塞的。
“对了槐哥儿,你背着背篓干嘛?”
“上山捡柴。”
他们这里冬天很冷,很冷,家家户户都需要烧炕,烧炕又要大量的柴火,所以大家有事没事儿就上山捡柴,放在柴房里囤起来。
而且必须在正式入冬之前捡,冬天的第一场雪下下来之后,柴被浸湿,是生不了火的。
赵云川从堂屋里拿出个背篓,道:“槐哥儿,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夫君在外面辛苦了,就留在家里好好休息吧。”
“不累!”
赵云川在外面忙活,方槐在屋里忙活,谁都没比谁更轻松。
两人一起走到后山,身后还跟着两只小狗崽,这段时间小狗崽长大了许多,有小板凳那么大了。
两只狗的皮毛都油光水滑的,长得也比村里其他狗结实,光是看着就知道他的伙食不错。
村里还有不少人打趣:“你们信不信?方家的狗吃的都比人好?”
“那肯定呀,我就见过他们家两条狗啃大骨头,那大骨头比狗还长呢。”
“啧啧啧……这日子真不错。”
如果这话被赵云川听见了,那他一定会大喊一声冤枉,要知道那骨头是朱屠户家送的,他们家在做肥皂需要大量的原材料,而这些原材料都是在朱屠户家买的,大棒骨只是搭头。
一根大棒骨敲碎了就能熬一大锅的汤,不止家里人人都有汤喝,剩下的汤还能给小狗崽儿。
他们家几乎两天就熬一次,营养丰富,怎么能不胖呢?
更何况,黑加仑貌似会抓竹鼠了,有一天早上开门的时候就看见它嘴里叼着一只跟它身子差不多大的老鼠。
赵云川是有一点害怕老鼠的,那一瞬间,差点没原地升天。
还是槐哥儿告诉他那是竹鼠,比老鼠干净得多。
这有肉有汤的,不胖才怪?
眼瞅着天已经快入冬,地里没什么活,所以上山捡柴火的人特别多,不多时就遇上了田向文,他也背着背篓捡柴火。
那小子一副春光满面的样子,一看就是有好事发生。
“川哥,槐哥儿,你们也来捡柴火呀!”田向文主动跟他们打招呼。
赵云川看了他一眼:“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你这是遇见了啥好事儿了?”
“川哥,被你看出来了!”
说完,田向文才羞涩一笑,继续开口说道:“我婚事定下来了,是小河村的李家姑娘,定在了腊月二十,川哥,槐哥儿,你们到时候一定得来吃席啊。”
赵云川还挺喜欢吃席的,特别是八大碗,偶尔一吃,他觉得味道贼好。
“恭喜啊,那就提前祝你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一听到早生贵子,田向文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